司馬遼:不搞憲政民主公權必被濫用

一個國家有三大國家公權,就是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

人具有趨利性,一切都以有利於自己的欲望滿足為目標,一旦自己的利益受損或欲望無法滿足,那是絕對不會放過對方的,復仇這個欲望就會油然而生。而當這一位準備復仇的人如果是一個掌握公權力的人,而制度又不是把其關在制衡的“籠子”裏,那麼其就很有可能會利用公權力來為自己復仇即公報私仇——假借公事報私人的仇恨。

一旦公報私仇的行為發生,這個復仇力量就是倍增的,因為國家的力量對比起個人的力量,那是大到無法比的。個人借用國家力量來複私仇,這個時候就會出現復仇過度(過當)的問題。一旦出現復仇過度,那麼雙方的復仇與反復仇就會沒完沒了,這樣整個社會就因這些人的惡性復仇而秩序大亂了,繼而就民不聊生甚至於爆發內戰了。

為了預防公報私仇的現象發生,18世紀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等著作中進一步提出了“三權分立”學說,並闡述了三個權力互相牽制的重要性。美國立國時吸收了孟德斯鳩的精神財富,首先於18世紀下半頁實行了用成文憲法規定的三權分立的憲政民主制度。而經過這二百多年來的不斷實踐和完善,都證明了三權分立的憲政民主制度確實是有效地制止了公報私仇的濫發。

美國由於較難發生公報私仇的現象,因此社會較為公義(公平、公正和公開),社會秩序也一直良好,立國以來只發生過一場為解放黑奴而爆發的內戰,而同期其他國家已經發生過無數次的內戰了,更有許多國家改朝換代或被滅國了。正是由於美國人的身家性命可獲得更高的保障,所以全世界的人都想做美國人,於是乎各國民眾紛紛移民或偷渡去美國,這當中也包括了中國90%以上權貴家庭的子孫。

除了移民或偷渡去美國之外,更有許多國家乾脆引進美國開創的憲政民主制度,使本國的社會公義和秩序與美國一樣好,使本國也同美國一樣成為全世界人人嚮往的移民或偷渡之地。

所以,不管從理論探討或實踐經驗的檢測,都證明了一個事實,那就是要想社會公義和秩序良好,公權必須分立制衡,亦即必須實行憲政民主。

同理,如果希望國家少發生一些貪污腐敗的現象,公權同樣必須分立制衡,亦即同樣必須實行憲政民主。

中國大陸由於種種原因而導致推翻清朝後就開始呼喚的憲政民主遲遲得不到實現,結果都有目共睹了:不是軍閥內戰就是國共內戰,不是日寇入侵就是蘇聯紅軍入境,不是大鍋飯”的共同貧窮(毛時代窮到餓死三千多萬人)就是“分灶吃飯”的貧富懸殊(如今),不是政治不公(毛時代)就是經濟不公(如今),不是人治亂審(毛時代)就是“法治”亂判(如今),不是消極怠工或怠政(毛時代)就是積極造假或疯狂貪腐(如今),不是毛時代的農村難以生存(吃不飽飯)就是如今的城市難以生存(霧霾呼吸不到新鮮空氣和食物可能有毒),不是階級鬥爭的精神污染就是經濟鬥爭的環境污染,凡此種種弊病實在不勝枚舉。

而以上種種弊病在憲政民主下,都是可以解決的,所以我們應該對中國大陸的前途抱有希望,努力爭取早日實現憲政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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