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警察先守法再执法,否则更危险

大风如刀 于 2016/6/16 11:42:48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警察先守法再执法,否则更危险

    近日,因警察滥权事件频发,舆论汹涌如潮。党媒终于坐不住鸟,刊发社论:《公民应先配合民警执法再维权,否则将引向危险境地》。其中一段话耐人寻味,原文摘录:可一旦面临不规范执法行为时,公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除了法律规定可以拒绝的情形外,公民应先配合执法,再依法维权。如果因为个别民警执法不规范就质疑所有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则会将法制秩序引向另一危险的境地。

    老夫以为,喉蛇之论有因果颠倒之嫌,这个姑且不论。而其文字表述,尽管语焉不详,闪烁其辞,却承认了确实存在不规范执法,而且还有“法律规定可以拒绝的情形”。那么,神马情形之下,可以拒绝不规范执法?仅就亲历的看到的想到的听到的和近期发生的,略做整理并讨教如下——

    在警戒线外依法围观监督执法,如兰州大学生拍录视频却被非法阻拦,甚至收缴设备并强行抓人,是否属于可以断然拒绝的情形?

    在海口强拆现场遭遇特警以执法的名义非法施暴,无路可逃,是否属于可以断然拒绝的情形?甚至是否可以奋起反击正当防卫?

    在雷洋走在首都的金光大道却偶遇不明身份的便衣街头抓嫖,甚至悍然动粗遭遇非法拘禁的时候,是否属于可以断然拒绝的情形?

    在深圳姊妹于光天化日下遭遇不肯出示执法证件、且污言秽语如地痞流氓的警察盘查的时候,是否属于可以断然拒绝的情形?

    …… ……

    仅仅这些,便足以证明因果。如果警察执法规范,程序合法,上述问题根本就不应该存在。恰恰因为执法者自身素质低劣品行不端,却又颟顸傲慢自以为高人一等不容质疑,才酿出一桩桩一幕幕匪夷所思的荒唐,乃至流血事件。自己屁眼不干净,如秃头上的虱子有目共睹,且缺乏诚信与担当,谎言成性,甚至惧怕阳光日照,视拍录与监控如大敌。如今倒好,反咬一口,倒打一耙,貌似公民拒不配合,违法在先,岂非咄咄怪事?

    且不论职业高低,工作贵贱,仅从各自谋生而言,警察执行公务也是养家活口。人家为生活奔波,突然被你打断。至少,在你执法的时候薪水不但一分不少,甚至还有外快。而中断行程配合执法者必然付出时间成本,甚至影响收入。人之常情,仅从这个角度要求警察礼貌一点,温和一点,放尊重一点,有何不妥?甚至人家要求你规范程序,依法示证,即便出于不满,亦无丝毫过分。既然干这行,就要遵从行规,全世界的警察,莫不如是。

    老夫以为,从危害程度而言,滥权执法比放走一个罪犯更严重,更恶劣。一个警察违法,比十个歹徒行凶更可怕!雷洋案尚无定论,暂且不提。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孙志刚案,甚至包括杨佳案,血泪斑斑,触目惊心,教训难道还不惨重?

    警民对立,社会撕裂,法治中国将成梦魇。老夫老矣,也许祸不至身,但妻妾儿女,何处安身立命?警察幸苦,清洁工同样辛苦,连小偷都辛苦。活在天朝,哪个容易?本帖不想太过辛辣,只是含泪呼吁:执法者首先提高自身素质,警察必须先守法再执法,否则,更加危险!

    20160616


此贴已经被作者于 2016/6/16 11:50:13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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