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军用霰弹枪击落不明无人机


2014年12月15日 01:48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张剑
接到命令后,空中分队占据有利位置,使用霰弹枪对目标实施攻击,命中目标,无人机盘旋滑落于北京市平谷区某地。


资料图:无人机
原标题:空军用霰弹枪击落“黑飞”无人机
京华时报讯北京一从事航空拍摄的企业私自升空无人机,空军有关部门紧急处置,涉及此事的3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罪被起诉(本报10月22日曾报道)。昨天,解放军报刊发报道,披露此事件细节,该“黑飞”无人机系空军用霰弹枪当空予以击落。
据报道,2013年12月29日11时28分,北京军区空军(下称北空)本级指挥所接到所属某雷达旅上报的紧急空情,“XX机场东北30公里处,发现不明空情”。北空本级指挥所立即命令北空某航空兵师多个团指挥所及地空导弹兵多个师、团作好战斗准备,并派出6支地面小分队前往目标出现区域查明情况。
6分钟后,北空指挥所研判目标为小型航空器,并将情况上报空军、北京军区,通报北京市、河北省公安部门。随后,一架武装直升机起飞,对目标展开查证。
又过了几分钟,空中分队发现目标为一架白色无人机,归属和飞行意图均不明。武装直升机随后采取了一系列警告措施,目标无视警告,继续向北京市区方向飞行,对首都空防安全构成威胁。中午12点左右,为防止目标进入首都机场、闯入北京市空中禁区,北空首长果断下令:避开人口稠密区,使用霰弹枪对目标实施攻击。
接到命令后,空中分队占据有利位置,使用霰弹枪对目标实施攻击,命中目标,无人机盘旋滑落于北京市平谷区某地。武装直升机随即发现,地面有3名操控人员和1台车辆。军方及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将地面人员、车辆和违规飞行器控制。这次紧急处置,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并导致相关民航客机延误。操纵无人机的郝某等三人被警方抓获归案。
报道还指出,近年来,因民用航空器无序飞行导致的首都地区异常不明空情屡屡发生。每查处一起这样的空情,北空需组织10余个团以上指挥机构和诸多地空导弹发射装置转入战斗状态,数架战机升空处置,其间往往导致数架至十几架民航航班改航或绕飞,给国家资源造成很大浪费。
综合解放军报 京华时报记者张剑报道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相关规定

第一章第三条:通用航空,是指除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以外的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第一章第四条: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取得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资格,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第六条: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飞行的,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给予责令停飞1个月至3个月、暂扣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飞行执照的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飞行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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