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清官的时代多值政治腐败

学习时报:宣传清官的时代多值政治腐败

最新文章学习时报商传2014-08-15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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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的百姓最好管,这也是中国政治文化的一大传统。
明清县衙:简约的专制机器
在河南省南阳市的内乡县,有一处保存完好的古代县衙,是一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今天我们了解明清时期县级衙门的最为直观的实物。据记,内乡县衙始建于元成宗大德八年(1304年),距今已有整整710年历史。不过我们今天能够看到的县衙是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知县章炳焘在原县衙基础上重建而成的。
我们随便翻开一部明清的地方志,就可以看到关于县衙的记载,在县志上一般称为公署,规模有大小,规制基本相同。一般来说,明清的县级政府的官吏有知县、县丞、主簿、典史,也就是说,即使一个县里的官员全部设置,也不过这样几人而已。县丞、主簿是知县的佐贰官,有品级,不设县丞或主簿的地方,则设典史,典史与县丞、主簿的职掌相同,同样是掌管县里的巡捕、粮马诸事,但典史一般没有品级,不入流,人们习惯称之为县尉。
中国历史上自从秦设郡县以后,县就成了国家行政基层的一级单位。到了明清时代,国家正式任命的官员和行政设置,都是到县一级为止。县下所管理的更基层的组织,在明代为里甲,清代逐渐变化为乡保。里甲长与乡保长都不算是国家正式的官吏,不入职官制度,也不享受国家的俸禄。
为什么明清时代地方行政管理能够如此简约?明清时代的县,与我们今天的县级行政区设的管辖区域十分接近,有的甚至还要大许多。如明清内乡县,就远大于今天的内乡县。因此我们今天许多人都不大理解,为什么明清时代地方行政管理能够如此简约呢?
首先,明清的县所辖人口远远少于今天,北方一般小些的县不过千余户,一两万人口,江南大县也不过数千户,数万人而已;其次,明清县内所辖的人户构成也远比今天简单,绝大多数都是单纯的农户,即使有士农工商之别,也不如今日就业之复杂。此外,那时候县政府集行政、财税、司法、公安于一身,是个集权化的政府。尽管如此,若是认真管理好一个县,也绝非易事。明清的县官大多为科举出身,十年寒窗,经史文章大约马虎能过得去,但县官的主责还是审断讼案、教化治安、鼓励农耕、保证税收。这与其读书写文章全然不同,因此县官治理地方,还少不了依靠幕僚和吏员。
明清的官员都是流官,任满自去,吏员却往往不动,正所谓“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内乡县衙中可以看到六房,六房指的就是县衙下设的吏、户、礼、兵、刑、工六个部门。这是对应中央政府六部而设的。所掌的职责也是对应于六部的要求,管理一县的相应工作。在六房中办事的人员,一般都是县官聘请的师爷。例如审案一事,本应是县里正官的主业,但是每逢审案之时,县官只是问案,专有当值的刑房书吏记录口供,然后再将口供送到刑名师爷处,由师爷确定问案和拘传人犯的程序,最后的案情结论,也出自师爷之手,县官不过签字画押而已。遇上县官庸懦无能者,幕僚吏员就能大逞其威了。这就是百姓们所说的污吏,其为祸百姓的程度,有时候比起贪官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
明清的县衙是一部专制机器。总的来说,明清时代地方官员的名额与今天相比,还当算是十分的简政了。至于县里的师爷,则是县官自己出钱聘请来的,自然不大可能人员冗滥。皂隶差役,本属民户的徭役,也不能随意佥派。明清的律法中也规定滥设官吏是要重罚的,所以明清州县中,冗官的现象并不严重。
这其实与中国传统的君主政体有着较大的关系。君主制在国家固然是帝制,到地方上就是长官制,到家庭中就是家长制,总之就是一个人说了算。明朝以前,还有皇权与相权的制约。待到明太祖废丞相,这一点点的制约也没有了。从朝廷到基层,层层机构都是为皇帝的统治服务。作为最基层的县级统治,则是国家统治的集中体现。我们有时候会出于种种的原因去探寻中国历史上的民主精华。当然,在中国历史上,进步的思想家、政治家、改革家、革命家们的思想学说中,往往确实具有可贵的民主精神。但是中国传统政治体制则绝无一丝一毫的民主精神可言,而只有专制二字而已。明清的县衙,就是这样的一部专制机器。
就明清两朝县级行政管理的情况看,其发展总趋势是对基层管理的日益强化。明清时期,中央集权发展到了顶峰,地方官员作为皇权的代表,有着相当大的权力,所谓一县之父母官,又有“破家县令”之称。因此县衙堂上常题“思牧”“牧爱”之类的匾额,虽说是要表现县官们牧民为政的心情,但也反映出了当时官与民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是典型的家长制政治的表现。这种颇显沉重的政治文化传统至今还影响着一些人:老百姓将自己的命运寄托于一两位清官,即使是清官好官,也只是想着如何与民做主,所谓“当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云云。直到今天,我们的一些干部还以地方百姓的父母官自居,其实还是这种家长制观念的影响在作怪。这即使是出于十分善良的愿望,也绝非现代社会所应有的概念。况且从历史角度来看,大凡是宣扬清官的时代,一般也都恰恰是政治腐败的时代,历朝相对清明的初政时期,则无清官而有循吏。县官是朝廷点派的,不是百姓选的,他当然只能代表皇帝和朝廷,即所谓“为天子牧民”。在没有民主与法治的时代,百姓有事也只能求助于官,那时候官府的职能是管理百姓;而民主的社会,政府的职能将不再是管理百姓,而是代表百姓,为百姓服务。
传统政治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今天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当然,明清两代,地方管理受到权势大户、退休乡官以及宗族、家族势力的影响还是较大的,这是传统等级社会和宗法制度下无法克服的矛盾。这种长期的政治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也是我们今天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河南内乡的县衙中,有一座琴治堂。“琴堂”出于《吕氏春秋·察贤》,是说宓子贱治单父,于堂中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后世遂以为县令公署之名。这也令人想起明太祖《大诰》中不准州县官下乡的规定,目的是恐官吏下乡扰民。那时候官员们能够弹鸣琴于堂,也算是一方之福了。望着雕梁画栋的大堂,颇令人有民脂民膏之感。不过既然官员们能有求治之心,即使多用些民脂民膏,百姓们还是能够容忍的。中国的百姓最好管,这也是中国政治文化的一大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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