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華民國歷盡艱辛,百般曲折,在臺灣地區所建立起來的民主法治制度,不容許任何團體以任何理由破壞。自從 國父百年前提出主權在民的主張,幾代人艱難探索,前仆後繼,以巨大的犧牲和付出,才在臺澎金馬得以實現。回顧這條民權進程,可謂汗浸血染。
今天,這些青年學生所享有的民主、自由、人權,不是日本在臺灣殖民總督給予的,也不是僅僅靠民進黨爭取來的!那是中華民國的立國精神、1946年通過的憲法條文具體實踐和蔣故總統經國先生與「中共比制度」戰略的三個根本內因。
雖然當初在審議服貿協議之時,立法院兩黨因其政黨黨綱與選票影響,因而產生立法院民進黨團以霸占內政委員會主席台,來阻擋服貿協議審議;而國民黨團以其為行政命令杯葛3個月為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迅速宣布通過,違反當初協定的逐條審核服貿的兩黨協議,並且犯有議事程序瑕疵。立法院兩黨團,因其自私而生的政治道德與立法專業瑕疵,進而引發此次學潮,造成社會動盪,殊該批判。而此次學潮產生,使得單純憂國憂民的青年學子上街表達反對服貿審核黑箱訴求,應給予讚美。但演變至今,產生佔據立法院,導致立法機關遭受癱瘓,已經影響到一個穩定民主國家的運作。而原本單純反對服貿黑箱,已經變得徹底的反對服貿,整體學運核心已經演變,並且在總統府方面有意釋出善意對話與讓步之時,學運領袖反認為總統方面仍無善意,並且喊出無限期佔據立法院,甚至擴大遊行抗爭的呼聲。
集會遊行,是憲法所保障給予人民透過此種方式,來對國家政策加以表達;成熟的民主國家,國家政策著重在於議事程序與三讀通過,使政府依法行政。而現今學運最初始反服貿黑箱要求,已經得到立法院國民黨團和總統府、行政院方面的讓步,學運領袖反而不是解散集會,將立法院還給立法委員,反而變換條件與擴大抗爭,令人懷疑單純的學運是否變成另類街頭政黨鬥爭,甚至利用單純擔心國家未來的人民與濫用憲法賦予的公民權。
二. 對於服貿協議,社會大眾有不同的意見,政府應該以最大的誠意與人民溝通,並且小心審視其對國家安全的影響。本會對服貿協議,有以下的疑慮,提請政府必須審慎考慮:
1.中共透過各種合法與非法手段,控制台灣,以消滅中華民國,使全體台灣人民,生活在共產極權之下為戰略目的。在與中共簽定服貿及任何協議前,請以國家安全為指導原則,對各條文及其可能的影響,作仔細推敲,不能夠只以經濟為考量。
2.本會對「臺灣方面金融服務部門的開放承諾」中,「銀行及其他金融服務(不包括證券期貨和保險)」一項,感到特別憂慮。本項開放大陸的銀行符合條件者,可在臺灣增設分行;其他只有限制單一大陸的銀行投資臺灣上市(櫃)銀行、金控公司的持股比率。中共可以利用在臺灣增設的銀行,透過「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即可輕易取得任何臺灣人民的私隱資料,是國安層級的問題。縱觀服貿協議中的二十四條條文,亦未見對相關問題有所限制。
因此,對人民隱私的保護機制,落在「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該中心是否有相關機制,對大陸銀行在臺分行的徵信要求,加以制約,以免被中共利用,似乎很有疑問。
3.中共透過經濟手段,「買起」臺灣,早已不是秘密。本會建議政府,對陸資在各行業所佔之總體經濟規模,要定立上限。其目的在於避免中共利用服貿協定,在臺灣各行業注入大量資金,達到操控臺灣經濟的陰謀。
4.中共始終是中華民國安全的最大外在威脅。政府應該以和平為手段,通過交流接觸,影響大陸走向民主法治人權,爭取中國人民認同中華民國,讓大陸最終邁向三民主義,兩岸共同建立統一的大中華,使臺灣可以永續發展,永除後患!
大中華民國復興會
103年3月29日,青年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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