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大敦村“6.11”事件已知被逮捕人名单

广州增城大敦村“6.11”事件公安机关已对多名严重刑事犯罪人员予以刑事拘留,6月15日经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现对如下执行逮捕:

希望大家记住并传播,相信在当前这是我们能做的,也是我们能给他们最好回报,不能营救他们,就让他们名扬千里吧

黄业,男,19岁,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黎国豪,男,18岁,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州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谭奇祥,男,45岁,四川省开江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李常兵,男,18岁,湖北省南漳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何大政,男,46岁,四川省开江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欧阳有人,男,52岁,湖南省桂阳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胡云亮,男,18岁,四川省达州市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何东升,男,22岁,重庆市梁平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欧林,男,19岁,四川省达州市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赵玖付,男,24岁,湖南省长宁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覃昌,男,28岁,四川省宣汉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李建明,男,20岁,江西省信丰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郭刚,男,20岁,四川省达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李小峰,男,24岁,重庆市潼南县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杨成波,男,18岁,四川省达州市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张杰,男,18岁,重庆市铜梁县人,涉嫌寻衅滋事罪;

李忠煌,男,34岁,江西省赣州市人,涉嫌寻衅滋事罪;

林永发,男,18岁,广东省廉江市人,涉嫌寻衅滋事罪;

陆勇,男,18岁,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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