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上海20岁女孩裸死派出所?批评政府不应造谣抹黑

感悟生活 于 2016/6/11 23:50:25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上海20岁女孩裸死派出所?批评政府不应造谣抹黑
文/感悟生活


    这两天,深圳两名女孩出去逛街,被警察检查身份证,之后被强制传唤到派出所,路上遭到涉事警察言词侮辱,引发社会舆论的极大关注。受此事件以及最近发生的雷洋案、广西法警粗暴对待律师案等影响,有心人编造谎言,称13年前上海一名20岁少女因长得漂亮,被警察传唤到派出所,后裸死在派出所。因为我之前关注过这个案子,并做过实地调查,所以今天有好几位朋友转来一些微信群和QQ群上疯传的下面这张图片给我:



    我在3年前对此事做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公布于本人博客和凯迪社区·猫眼看人。我有当时对死者父母和死者吸毒处证人调查的谈话录音。死者父母、死者朋友所说的事实与上述传言完全不符:

    一、死者并非在去男朋友家看新房的路上遭遇不测,而是到一位女性朋友家玩,并在其女性朋友与男友外出期间,偷偷注射过量毒品致昏迷,在朋友回家发现后送医院抢救不及死亡。

    二、死者父母从未描述死者的惨状,以及因女儿漂亮被派出所警察以检查身份证为由带到派出所的说法。

    三、派出所从未要求私了,而是死者父母提出要吸毒处的朋友巨额赔偿,因为于法无据,死者父母又坚持不打官司而要求当地政府出面协调,导致死者尸体在殡仪馆存放了差不多9个月时间,最后经派出所一再做工作,该友人仅以人道主义为由赔偿了5万元钱,在死者父母签字同意尸体火化后,尸体才得以火化。

    四、在尸体放置9个月时间里,死者父母并未对公安机关的尸检报告提出异议,也没有依法口头或书面提出对尸体复检的要求。后来在上访中受到“高人”指点,认为尸检报告没有法医签名无效,而事实上当时公安机关非刑事立案的内部尸检报告,并不要求法医亲笔签名。

    五、至少在目前还没有看到任何一点点质疑官方处理此案不当的事实、证据、理由或线索。所谓该女孩因长得漂亮而被强制传唤,被奉贤公安局局长强奸致死等,更是子虚乌有的造谣。

    我认为,对政府提出批评或建设性意见,哪怕是偏激的、片面的,也并无不可;但以捏造事实、造谣抹黑的方式来批评政府,则不应当受到鼓励和纵容,而有必要加以澄清和谴责。

    附本人当年调查报告的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0410490102edld.html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9418951&boardid=1

原载本人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0410490102wov7.html
此贴已经被作者于 2016-6-12 12:53:06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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