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雨伞运动”学生领袖被正式起诉


2015-08-27

香港“雨伞运动”的学生领袖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因去年9月的“重夺公民市场”而被警方正式起诉,罪名分别是“参与非法集会”及“煽动他人非法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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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扬帆摄)





























法新社8月27日的报道说,在香港占中运动结束8个多月之际,警方开始对学运领袖进行起诉。三名学运领袖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周四(8月27号)被控“煽动他人非法集会”以及“参与非法集会”两项罪名,案件将于9月2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审理。

报道说,这几位学运领袖被起诉的原因是因为香港占中运动之前9月26日发生的被称为“冲击公民广场”的事件。

年仅18岁的香港学生运动的发起人黄之锋周四(8月27日)早上前往湾仔警察总部报到,他在进入警察总部前表示,对他的起诉具有政治性质。他还说,他预料到自己会被起诉,但质疑为什么进入公民广场会被当局视为破坏社会安宁。后来,他从警察局出来后透露,对他的起诉包括两条罪状:“参与非法集会”以及“煽动他人参与非法集会”。他说,“参与(2014年)9月26日重夺公民广场的行动,是我在过去参与社会、学生运动的四年里所做出的最好决定。”黄之峰还表示,他不后悔自己的行动,“哪怕其代价是上法庭、还是坐牢”。

黄之锋还说,他已在脸熟(Facebook)社交网站上公布自己被起诉的消息,并透露自己目前已涉及3宗案件、共5条罪状,除了现在最新的2条罪状外,还包括之前在中联办外烧白皮书道具后被指控控2项“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罪”,以及在旺角佔领清场事件被指控1项“藐视法庭罪”。法新社的报道说,他被起诉的罪名有可能使他被判5年徒刑。

代表黄之锋的律师韦智达(Michael Vidler)形容控方营造“白色恐怖”,威吓其他示威者,参与社会运动后,将会被秋后算账。

中国维权人士胡佳就香港学生运动领袖已正式受到警方起诉一事表示,当局是希望通过对这些学生运动领袖提出起诉、并可能判刑,来试图告诫其他人不要轻举妄动:

“在这整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香港正在迅速地大陆化,香港的警察也已经公安化,而他们现在正在针对那些学生民主运动的发动者、参与者和积极的倡导者进行秋后算帐。早在香港回归中国十年的时候,香港媒体同仁就曾惊呼,香港已经在大陆化了。但是,香港人民依然在争取真正普选和维护自己的尊严方面做出了不起的奋斗和努力。”

但胡佳也表示,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公民反抗运动已经到了不能压制的地步:

“这(恐吓和告诫香港人 不再反抗中共)当然是共产党的希望了。共产党讲究是用谎言、恐怖和暴力来统治,而现在它在香港的这些举动就是制造恐怖的表现。但是,我们也看到,香港的民间抗议行为在被打压之后可能会一时处于低潮、甚至有时因遭严厉打压而处于绝望状态中,但我发现香港人民的反抗火苗和意识依然继续存在。”

法新社的报道说,同样因9.26冲击事件而于周四早上到警总报到的学联秘书长罗冠聪及前秘书长周永康,也分别被警方起诉。罗冠聪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而周永康则被控一项“参与非法集会罪”。2人中午时许走出警总后透露,他们也必须于9月2日到东区法院出庭,两人都表示,届时不会认罪。他们两人分别以500元保释金获得保释外出。

法新社的报道说,今年19岁的黄之锋是去年香港占中学民运动的发起人,他在去年12月进行的“雨伞运动”中曾绝食70小时,促使香港政府重启政改公开对話。黄之锋也曾登上2014年《时代》周刊封面,被评为全球25位最具影响力少年。他也排在法新社“2014年度全球10大最具影响力人物”排名的第六位。

去年九月下旬,香港爆发了旨在争取香港特首2017年真普选的和平占中运动,后因警察于9月28日向抗议学生使用催泪弹驱散而激发了大规模的民间反抗,导致占中运动扩散到中环以外,包括金钟、铜锣湾和旺角等等多的地区,最终演变成“雨伞运动”,并持续了79天。旅美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刘青香港学生运动领袖受到起诉表示,中共要借香港司法来打压香港学生领袖和香港民间抗争运动是预料之中的,但香港学生和民众还会走向街头、继续表达对有关普选等一系列问题的诉求:

“香港现在的司法已经跟中共的司法一样了,而且香港如今任何事都看着中国政府的眼色行事。中共要对香港学生运动领袖和民间抗争运动的打压是肯定的,因为它最终想把香港的政治和司法体系完全纳入中国的体制中去。”

根据香港的《公安条例》,凡有3人或多于3人集结在一起,从事扰乱秩序、或带有威吓性、侮辱性或挑拨性的行为,意图导致或可能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会的事件,等于是破坏社会安宁,即等于犯下了非法集会的罪行,最高刑罚可监禁五年。

记者:希望 责编: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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